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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咨询单位比选邀请

发布时间:2019-07-09 00:00:00本文来源: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被邀请单位名称):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比选人拟进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现特邀请具备完成本项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咨询服务比选。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比选,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 项目编号:XYJS-20190003
3.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医院总用地面积33712㎡,一期总建筑面积4386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869,包括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27525㎡、行政综合楼6016及配套设施328;地下建筑面积9992㎡。
4. 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与云峰路交叉口
5.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服务范围及编制周期要求:
1、服务范围: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报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部门审批合规备案
2、编制周期要求:业主提供资料后20日历日内提交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文本
三、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企业;
2. 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或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5. 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6. 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7. 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四、编制咨询服务服务费:
本项目编制咨询服务费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17万元(含文本编制、发票、完税、评审费等一切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五、比选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应现场交纳比选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拒不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于评审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六、比选方式
本项目比选采用评审合格低价中选方式确定中选人。
七、比选专家评审费:
1. 本项目比选专家评审费1000元,由中选人支付。
2、比选申请人应承担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比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详见比选文件
九、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19年79日至2019年715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00-12:00时至下午15:00-1800时,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五楼新院建设指挥部办理领取比选文件的相关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19年715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时;
2、比选地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小会议室
3、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15日下午15:00时前,逾期递交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十一、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的比选公告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号
电话:0830-3102418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518388825
 
 
 
 
 
 
 
 
 
 
比选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19年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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