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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1年院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6 08:49:21本文来源: 后勤保卫科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DKQCG-2021(13)

2.项目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1年院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3.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4.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总价(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

1

微生物恒温培养箱

1

3

3

2

压力蒸汽灭菌器

1

4

4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非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3.若采购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须知:

1.报名须提交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并盖章(并注明公司地址、电话、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邮箱)必须如实认真填写各项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影响了本次磋商事宜,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者请于2021年816日至2021年8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包含周末)到江阳区江阳南路2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5楼后勤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同时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830-3125123

五、磋商时间:2021年824午15:30。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地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五楼小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号)。

七、本磋商公告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方网页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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